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小孩生活费的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对抚养费的不费标准是根据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的支付实际水平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负担能力等方面进行确定的。
一、小孩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小孩生活费怎么应对
1.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生活抚养的离婚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后对,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不费
3.负担费用的支付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小孩,由人民法院判决。生活
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离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后对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不费权利。
二、孩子抚养费的承担标准有哪些
律师在线提醒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诉讼被拖延该怎么办理
1.可以和法官沟通或委托律师与法官沟通;
2.若无法沟通,可以向法院内部领导反映;
3.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